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,自2024年9月1日起,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.5%,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.5%执行;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。
自2024年10月1日起,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.0%,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.0%执行;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。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.5%,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.5%执行;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。
这也意味着,自2024年9月1日起,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从此前的3.0%调降为2.5%。
去年8月,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从3.5%下调至3%,分红型产品和万能险产品的保证利率上限则分别下调至2.5%和2%。时隔一年,预定利率再次下调,回到15年来最低位。
此外,这次《通知》提出了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,分析认为,这一机制不仅有利于险企在利率下行周期及时调整负债成本,进而有效应对利差损风险,当利率进入上行周期时,也能帮助保险公司通过提高预定利率来提升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力。